中共开化县委组织部关于“市农村基层组织‘先锋工程’建设
‘五好’乡镇党委”推荐名单的公示
根据市委组织部《关于推荐表彰农村基层组织“先锋工程”建设“五好”乡镇党委和“五好”村党组织的通知》精神,为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现将我县市农村基层组织“先锋工程”建设“五好”乡镇党委推荐名单予以公示。凡推荐名单中,2005年以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被纪检和司法机关查处的,以及发生重大恶性涉农案件,大规模群体性事件,人为原因导致重大突发性事件的,以及2008年以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未达标,将予以“一票否决”。公示期限内,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就上述情况,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,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对故意诬陷的,一经查实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公示时间:从2009年9月21日起到9月22日止,共2天。
公示受理电话:6010273,传真:6014521。
市“先锋工程”“五好”乡镇党委推荐名单
开化县中村乡党委
开化县齐溪镇党委
中共开化县委组织部
2009年9月21日 |